主题: 阜南县检察院依法快速批捕两起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的犯罪案件

  • 阜南一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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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2/7 20:47:46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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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阜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从快对妨害疫情防控的两起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代某某批准逮捕。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时认定事实如下:

1月30日下午17时许,阜南县柴集镇政府接到举报,该镇王寨村塘坊庄有群众打牌,并有大量人员围观,可能造成疫情防控风险。接到举报后,柴集镇党委政府联合派出所派员到塘坊庄实地查看并疏散群众。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表明身份,在对群众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行宣传后劝说聚集人员立即疏散。在场人员王某某不听劝阻,无理取闹,阻碍疏散群众,并挥拳殴打现场工作人员,致一人轻微伤。检察机关认为,王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月1日上午,阜南县公桥乡某村村民代某某之子驾驶一辆搭载数人的黑色SUV小轿车返回该村,该村疫情检查点工作人员对其说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并准备为其测量体温,代某某之子无故拒绝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工作人员报警。阜南县公安局公桥乡派出所出警后,在该村疫情检查点依法传唤代某某之子到派出所接受处理,代某某和妻子闻讯赶来阻碍民警执法。代某某对出警民警进行撕扯和殴打,致使出警民警受伤、警服损坏,并造成多名群众围观、交通堵塞,造成不良影响。检察机关认为,代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该两起案件发生后,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分别于2月3日、24日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在27日受理当日完成审阅卷宗、核实证据、制作法律文书、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等工作,依法从快办理了这两起破坏疫情管控秩序案件,及时回应了社会大众对疫情管控的关切,震慑了潜在的破坏疫情管控行为。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中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按照中央部署从快从严依法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制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潜在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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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阜南人
  • 发表于:2020/2/10 9:31:45
  • 来自:安徽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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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阜南人
  • 发表于:2020/2/10 9:32:04
  • 来自:安徽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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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耳朵眼的人就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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