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院士以及相应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资助(每年来阜工作累计满90天视同全职工作)。
■国家部委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及相应层次人才,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5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220万元。
■省“特支计划”创新人才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及相应层次人才,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5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8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110万元。
■具有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5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72万元。
■具有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4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36万元。
■具有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院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技师,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累计资助不超过14.4万元。
■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高级工,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累计资助不超过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