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安徽消保听证会:手机流量清零就像吃饭不给打包

  • 小爱
楼主回复
  • 阅读:2268
  • 回复:3
  • 发表于:2015/8/27 13:34:35
  • 来自:安徽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阜南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安徽网讯手机流量套餐到底应不应该清零?商家设置最低消费是否合理?昨日,省政府法制办、省工商局就《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来自各领域的16位代表参加并发表意见,在历时3个小时的听证会上产生了激烈的观点碰撞。据悉,省法制办将系统梳理和总结代表们提出的建议,并作为立法重要参考。

焦点话题:手机流量清零

观点一:清零才符合市场机制

“消费者根据需求选择对自己最有利、价格最低的产品,如果在使用中发现不适合自己,还可以更换其他套餐。”中国移动安徽公司市场经营部总经理刘源认为,流量套餐清零这不仅没有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反而扩大了选择权:“消费者享受了优惠,也受到使用时间的限制,符合权责对等的原则,很难说是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

在刘源看来,以套餐方式收费客观上降低了消费者的通讯支出,并且比标准资费便宜很多,对消费者是有利的。“如果套餐内的项目没有使用完,属于消费者对其权利的放弃。”刘源表示,流量清零也没有违反国务院提出的提速降费指导意见,并遵循了市场机制,合法合规,不建议出台流量清零的法律规定。

观点二:流量清零既无理又霸道

“消费者购买了流量,没有用完的话运营商就清零,看上去既无理、又霸道。”安徽大学外语教学部教授骆毅认为,流量清零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意愿。

骆毅举例说,现实中也有消费者因流量被清零状告运营商,往往被判败诉。“法院认为消费者在购买套餐时,运营商已经履行了事先告知义务,不存在欺诈。此外,消费者是在知晓套餐情况前提下购买,运营商尊重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骆毅认为,之所以法院这样的判决会引起广泛质疑,是因为判决不仅忽视了民意调查,也忽视了一个基本的常识:消费者的付出远远大于运营商实际支出的成本。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关注近几天三大运营商发布的半年报,三大运营商上半年净利润超过752亿元,这意味他们每一天的净利润超过4亿。”骆毅表示,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如此大,三大运营商为何有这么高的净利润:“涨价的时候动作很快,降费却羞羞答答,也许公众关注三大运营商的收费情况,比关注流量清零更重要。”

观点三:流量清零像吃饭禁打包

因为套餐内的流量不够用,省餐饮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徐平每个月都要再买个10元100兆的流量包。让他疑惑的是,流量包明明是自己花钱买的,为什么用不完就没有了呢?

徐平认为,关于流量清零的问题,消费者总是又气愤、又无奈:“就像我们花钱去饭店吃饭,没有吃完的菜饭店却不给打包,你觉得合理吗?”

焦点话题:商家最低消费

观点一:最低消费本身并没有错

在省民革社会法制委委员钟雷看来,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并不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不应当立法进行约束。

“确实有不少存在最低消费的商家,但也有的商家没有最低消费,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钟雷认为,最低消费是一种自主定价的市场行为,如果不合理,自然会被市场淘汰,并没有必要对经营者的定价行为进行干涉。

“商家提供好的消费环境需要不菲的投入,如果一些消费者点两杯温水坐一天,肯定会影响其他消费者的消费。”钟雷在发言中表示,在一些针对最低消费的纠纷中,大多是由于经营者没有事先告知导致的,“ 但这并不是最低消费本身的错。”

对于钟雷的观点,安徽省社科院城乡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孔令刚也表示赞成,“ 最低消费行为应当由禁止变为规范,是否需要通过立法来约束还需要考虑。”孔令刚表示,最低消费经常出现在餐饮和娱乐行业,可以要求这些场所在明显位置做出标识,告知消费者是否存在最低消费、最低消费限额多少等。

观点二:会增加本不必要的消费

“最低消费不符合低碳环保绿色经济的理念,反而增加了不必要的浪费。”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吕斌认为,本来只需要消费300元,但是某商家的最低消费是600元,如果消费者选择在该商家消费,就必须多掏300元,“ 最低消费很不公平,应当对这种行为进行限制。”

某媒体工作人员张健则认为,最低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属于强制性消费,某种意义上来说属于霸王条款,“ 很多情况下消费者选择了最低消费是碍于面子,商家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把最低消费变成了一种潜规则。”

焦点话题:个人信息安全

观点一:泄露信息违法成本太低

安徽百协律师事务所律师万亚波对《条例(修订草案)》中提出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受到侵犯、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赔偿额度不低于500元的规定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建议将赔偿标准提高到不低于5000元。

安徽省餐饮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徐平也持有同样的意见,“买的车还没开回家,保险公司就打来电话;买个房子还没交房,家装公司就找来了。” 徐平表示,500元的赔偿太轻,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更应当加重处罚。

观点二:重罚泄露信息的运营商

什么情况属于个人信息受到侵害?安徽省电子商务协会副秘书长张毅表示,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网络信息、社会信息、隐私信息、账户信息、社会关系信息等,一旦这些信息被泄露,都可以认为是受到侵害。

针对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情况,孔令刚表示运营商完全有能力查到垃圾短信等发送方,“ 甚至还存在运营商与垃圾短信发送方的相互勾结情况,一旦查出,要重罚。”
  
  • 安徽阜南
  • 发表于:2015/8/27 14:33:54
  • 来自:安徽
  1. 沙发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这比喻,形象恰当!
  
  • 梦在乡里
  • 发表于:2015/8/27 15:40:58
  • 来自:安徽
  1. 板凳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我要是有钱了 也开个通信公司,自己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都是欺负老实人
水青青
水青青: 你开了也是这样!关键是你开的了??
2015-08-27 22:46:00 回复
梦里寻她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