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10月19日前提出申请贫困残疾大学生可获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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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8/9/13 12:38:08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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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残疾人接受良好的教育,我市对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给予资助,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生可到当地残联咨询和申报。
  
  此次资助对象为各类依法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残疾大学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残疾毕业生(含自考生),且需符合三个条件:入学前户籍为本市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对于这部分大学生,政府资助标准为全日制在校残疾大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大专生、本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大专、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10月19日前,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生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年度申请审批表》,并持残疾证、身份证或户口簿、低保证或建档立卡扶贫手册或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证或当年新录取的《入学通知书》或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等材料提出申请。经残联部门审核通过后,补助资金将直接打入受助残疾大学生本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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