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玩捉迷藏小伙伴们怎么也找不到他

  • 那谁你别走
楼主回复
  • 阅读:5266
  • 回复:1
  • 发表于:2018/10/9 17:21:37
  • 来自:安徽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阜南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美好的童年,少不了和小伙伴们的嬉戏玩耍。可在欢笑中,意外也是来得猝不及防。
  
  颍东区就发生了一场这样的悲剧:四个少年一起玩捉迷藏,其中一人不幸落水身亡……
  
  “他该不是跟我们开玩笑先回家了吧”
  
  2016年4月2日,正值清明节假期。在阜阳某中学读七年级的小刚、毛毛、天天和西西(均为化名)4人相约一起玩耍。
  
  他们到颍东区一处公园玩捉迷藏,几轮下来,轮到小刚躲藏,其他三人在公园里四处寻找他。
  
  大树后、草丛里、花池旁……三人在附近找了个遍也没有看到小刚的身影。天天说,刚才好像有人在翻越河边的栅栏,因为他近视,不能确定是小刚。于是,三个人一起来到栅栏旁边寻找,他们使劲呼喊小刚的名字,也没有人答应。
  
  眼尖的毛毛在栅栏不远处发现一顶帽子,确定是小刚的。可三人找了半天,依然没有发现小刚的身影。“他该不是跟我们开玩笑先回家了吧?”三人便往家走。
  
  当晚11点,小刚的姐姐发现弟弟没有回家,便联系班主任询问。老师遂联系了毛毛、天天和西西,他们讲诉了下午玩耍的经历,这时,有人说出了担忧:“小刚该不会掉到河里了吧?”越想越害怕,他们只好向警方求助。
  
  在民警的组织下,第二天小刚的尸体被打捞了上来。远在外地打工的父母,听到噩耗以后,急忙返回阜阳,可等待他们的只有小刚冰冷的尸体。
  
  小刚父母认为,公园、河道管理公司及三名小伙伴都应该对小刚的溺亡负责。
  
  3个小伙伴分别担责10%,各赔偿6万多元
  
  随后,颍东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
  
  法院审理认为,三人玩耍的公园是开放性公园,属独立的事业法人;落水处属于某船闸有限公司所管理的河道,为阻止有人进入河岸塌陷区域,设置防护围栏。未发现栅栏有缺失状况,足以将游人与河道分离,如果游人不主动翻越栅栏,是不会掉落河道并造成损害。对原告要求上述两者承担侵权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此外,法院认为,小刚和小伙伴所玩的游戏,并不具备危险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小刚自行翻越栅栏进入危险区域后落水。此外,小刚的监护人将他交给未成年的姐姐照顾,居住在出租房内,自己外出打工,监管保护不力,应当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然而,毛毛、天天和西西寻找小刚时,发现了小刚的帽子,在公安机关询问时,均表示怀疑小刚落水,却想当然地以为小刚回家了,没有第一时间寻求帮助,错失了第一时间实施救治的机会,三人对小刚的死亡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小刚的监护人担责70%,毛毛、天天和西西分别担责10%,各赔偿6万多元。
  
  一审判决后,各被告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近期,经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述。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