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黑老大”获刑20年并处罚金301万元

  • 花花花、小伙
楼主回复
  • 阅读:5367
  • 回复:1
  • 发表于:2018/10/9 17:21:54
  • 来自:安徽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阜南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9月28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吕某等30人涉黑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去年8月,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吕某、吕甲、吕乙等30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向阜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1月,阜南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宣判后,吕某、吕甲、吕乙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市中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上诉人吕某伙同他人组织、领导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通过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法院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结合各上诉人的犯罪情节、后果及在组织中的作用,同时对一审判决中部分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予以纠正,依法作出如下判决:吕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一百万元、罚金三百零一万元;吕甲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八十万元、罚金二百万零五千元;吕乙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六十万元、罚金二百万元。其余27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至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当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及新闻媒体旁听了宣判。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