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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通报三起扶贫领域巡察整改不落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一、曹集镇王垴村村委会主任王健对救助资金监管不到位、整改不落实问题。2018年5月至7月,市委巡察发现王垴村贫困户李光敏2018年1月死亡后,其救助资金仍然被人领取问题。按照有关要求,该村包组干部应及时将李光敏死亡信息上报,但至2018年10月13日,县扶贫巡察监督组发现,该村包组干部王健仍未及时将贫困户王光敏死亡信息上报,致使该户多领取救助金676.08元。王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多发放救助资金予以追缴。
二、地城镇吴郢村村委会委员、扶贫专干朱大娥落实整改工作不履职、不到位,懒政怠政问题。2018年7月,市脱贫攻坚督查暗访反馈,地城镇存在基层基础、村居环境、危房改造等方面问题,要求一个月内整改到位。2018年9月13日县扶贫巡察监督组发现,地城镇吴郢村贫困户王永英、闫明武、张蝶、吴刚宇、吴亮、张洪庆等6户的扶贫台账资料缺失、信息错误、登记不准确等问题仍未整改。朱大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老观乡老观村党支部委员徐亮对救助资金监管不到位、整改不落实问题。市委巡察反馈老观村贫困户徐国英夫妇和杏文瑞分别于2016年、2017年死亡,但其享受的扶贫资金仍在发放。按照有关要求,该村包组干部应及时将贫困户徐国英夫妇和杏文瑞的死亡信息上报,但至2018年10月13日,县扶贫巡察监督组发现,该村包组干部徐亮仍未将贫困户徐国英夫妇和杏文瑞两户3人的死亡信息上报,导致该问题依然未纠正到位。徐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多发放救助资金予以追缴。(阜阳市纪委监委)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