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节期间,男方黄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女方李某,双方确立恋爱关系时,依照当地风俗,李某收取了黄某给付的彩礼16万元。
半年后,男方提出与女方登记领证结婚时,不知何故,李某开始推三脱四,始终不同意与黄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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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男方想到已经给付女方订婚彩礼,而女方却不愿意结婚,也不愿意退回彩礼款。无奈,黄某将女方李某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判令被告李某返还原告黄某彩礼款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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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仍然迟迟不履行法定义务,黄某多次追讨无果的情况下,只好又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李某,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详细告知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
然而,李某依然不予履行义务。为躲避执行外出务工,地址不详,因人财物无处寻觅,该案成了“执行不能”的陈年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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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3日,执行法官再一次来到被执行人李某所在村,与村委会干部来到李某家中做工作。
李某父母表示,目前家中经济状况确实不怎么好,一下子要拿出16万元是有难度的,希望申请人能够宽限时日。
一同前来的申请人黄某的父亲则表示,从2015年到如今已经拖了4年时间,自己的儿子需要另娶她人,急需这笔钱置办婚礼。
双方各不退让,一度僵持。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某父母当日将筹措到的11万元现金支付给申请人黄某的父亲,余款5万元申请人自愿放弃。
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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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人彩礼后
不但要悔婚
还“赖”着彩礼不还
对于这种事情
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