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阜南县第一小学2019年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 曾经飞蛾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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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8/2 15: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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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阜南县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规范招生行为,努力实现教育公平,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范新生入学行为、规范办校办班行为规定,确保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实行按计划组织新生入学(校本部9个班405人,北校区8个班360),确保新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基本原则

1、“免试、就近、划片全覆盖原则 

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划片入学政策,统筹安排新生入学工作。严格按划定的学区(见附件2)招生,确保学区内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位。 

2、依法规范原则 

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杜绝不按统一部署、不按时间节点招生行为;杜绝任何形式的考试招生行为;杜绝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等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严格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色班等。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做好幼小衔接。

四、新生入学办法

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原则上为截至2019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2019年 12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必须公开规范办理。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不足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 

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要求,今年我校一年级新生入学按照“线上线下同步报名、线上登记校验、线下审核”办法,实行网上报名登记。网上登记对象: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学区内适龄儿童。新生家长必须如实填报网上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资料,信息不真实将直接影响学生注册学籍。学校同步开展网上信息校验审核,并从8月1日起设立咨询点,接待新生网上报名登记指导、相关事宜咨询等。 

1、城区居民子女入学 

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划片、“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办法招生入学。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报名登记材料包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等。 

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不能作为本学区入学依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挂靠在某一亲友处(非适龄儿童、少年的直接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挂靠在某亲友处,但在城区无房产且不在城区实际居住和工作,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因特殊情况造成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全家已入住新购房屋但暂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未迁移户口的家庭,凭购房合同和发票、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有效一致凭据,在实际居住地确定其入学学区。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发票时限达一年以上。

(2)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以户口簿记载为凭证),其父母双方均未购房(以房产局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为凭证),可依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证确定其入学学区。

(3)对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区内的自建房户,需提供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和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有效一致凭据,按自建房地址确定其入学学区。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发票的时限原则上一年以上。

(4)房屋拆迁户。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按其原居住地(原房产证地址)作为其入学学区;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的房产证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实际安置地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原房产证等证明材料。

(5)父母离异的(提供相关证件),按照“两个一致”原则在其法定监护人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入学。

(6)有其它情形的,参照市、县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2、残疾儿童入学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按照“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得拒收学区内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无法接受随班就读的,安排到县特殊教育学校集中就读或进行送教上门,并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 

3、随迁子女在我校学区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经商的需提供经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户口簿和身份证等原始证明材料;进城务工的需提供务工劳动合同、社保卡(工伤保险卡)、工资花名册(银行打卡发放记录)、户口簿和身份证等原始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入学。经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务工劳动合同、社保卡、工资花名册时间在一年以上。 

若我校学区内学位已满,学校统一出具相关手续,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新生入学计划尚未完成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4、其他儿童少年入学 

(1)渔民子女按照其上岸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学区入学。

(2)政府引进特殊人才子女入学需提供特聘文件、特聘单位申请报告与批复,实际居住地在我校学区方可入学。

(3)现役军人子女新生入学。按阜阳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军人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阜教基[2012]22号)和《阜阳市教育局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教基函[2013]35号)精神办理。需提供师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学生父(母)工作单位、岗位性质及立功等级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经县人民武装部核准通过后,网上填报所选学校。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 号)《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规定执行。

五、规范管理

(一) 公布入学政策 

根据本方案精神,认真组织新生摸底,制定新生入学实施办法。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我校学区内的学区划分、招生计划、入学资格、入学登记时间、网上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及其流程等,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相关入学信息,进一步加强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 新生入学日程 

第一阶段(8月1日—8月10日),适龄儿童监护人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按提示要求进行网上登记报名,上传相关资料。 

第二阶段(8月11日—8月17日),学校组织人员对学校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校网站和公示栏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8月18日—8月20日),初审通过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将原件(与网上报名登记时上传一致的材料)及复印件交学校进行复审并随时关注结果。学校复审后将新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和公示栏进行公示。 

第四阶段(8月21日—8月25日),初审未能通过的或不能在网上报名登记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学区学校进行现场网上登记。学校将审核通过的新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和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不符合条件的,予以纠正。 

第五阶段(8月30日—9月1日)一是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名注册并领取教科书等学习物品;二是学校公布学生的分班名单;三是学校根据学生的报名人数,均衡编班教学,均衡配备教师;四是开学上课,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式启动,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三)规范学籍管理 

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严格实行“一生一籍、籍随人走”。不准重复注册新生学籍,已经入学取得学籍的不准再作为新生入学,入学后一旦发现立即退回原就读学校;非因学生父母工作调动和原住址变化的不予转学;班额已满的不得接收中途转入的学生;不准先入班后办理转学手续;严禁学校为其他学校空挂学籍,一经核实严肃查处,按有关规定追究学籍管理人员责任。 

要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按照规定细化学生学籍的新建、录入、调取和转学各个环节的管理,通过学籍系统控制学校招生计划,遏制学生无序流动。

六、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统筹管理 

加强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维护入学政策严肃性,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和公开、公平、公正。

(二) 加强控辍保学 

认真贯彻落实《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精神,加强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要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三) 加强政策宣传 

通过公告、宣传单、媒体、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引导学生就近入学。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透明度,彰显招生改革的公信力,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严格监督问责 

坚决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招生工作的“十项严禁”,坚决落实好省教育厅各项招生入学纪律要求,依法依规从严规范招生入学工作,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对违规招生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核实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对于违规招生入学引发较大社会影响的进行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广泛接受监督 

向社会公布新生入学咨询、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咨询与监督。 

监督电话:6712459

咨询电话:6726216、6717800(南区);

18133147079、18133147019(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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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一小南北区学区范围(附范围图)

阜南一小校本部学区

地城路(南起地城路与界南河交界处,北至地城路与谷河路交叉口)以东; 

曹集路(南起曹集路与洪河路交叉口,北至曹集路与淮河中路交叉口)、苗集路(南起界南河与苗集路交界处,北至洪河路与苗集路交叉口)、八一巷(南起八一巷与淮河中路交叉口,北至八一巷与谷河路交叉口)以西; 

谷河路(西起谷河路与地城路交叉口,东至谷河路与八一巷交叉口)以南; 

淮河中路(西起淮河中路与曹集路交叉口,东至淮河中路与八一巷交叉口)、洪河路(西起洪河路与苗集路交叉口,东至洪河路与曹集路交叉口)、界南河(西起界南河与地城路交界处,

东至苗集路与界南河交界处)以北。 

阜南一小北校区学区:

南阳大道、富坡大道(南起陶子河路与富坡大道交叉口,北至南阳大道与S328交叉口)以东; 

鹿城大道(南起陶子河路与鹿城大道交叉口,北至S328与鹿城大道交叉口)以西; 

陶子河路(东起陶子河路与鹿城大道交叉口,西至陶子河路与富坡大道交叉口)以北;

S328(东起鹿城大道与S328交叉口,西至南阳大道与S328交叉口)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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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一小2019年一年级入学报名材料参照清单  
“两个一致” 的独立产权房产户
1. 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房产证
已入住新购房屋一年以上,但暂未办理房产证、未迁移户籍户。
1.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房产抵押证明(银行盖章原件)或无房证明(不需要个人提供,由接收学校统一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核查)
3.购房合同 公共维修基金发票
4.全额购房发票
5.水、电、气等缴费原始凭证(时限原则上一年以上)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住房的俗称“爷孙户”
1.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房产证
3.无房证明(不需要个人提供,由接收学校统一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核
查)
4.出生证(含证明三代亲属关系的材料)
自建房住户
1.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房产信息证明(房产证、建筑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之一),乡、村两级出示的证明材料(若有房产证,则不用出示证明材料)
3. 水、电、气等缴费原始凭证(时限原则上一年以上)
说明:若不能出示房产信息证明,则由招生学校组成核查组进行上门核查,核查需留存图片、文字等核查资料。
公租房住房户
1.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公房租赁证
3.无房证明(不需要个人提供,由接收学校统一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核
查)
4.租金缴纳凭证
5.住房水、电、气等缴费原始凭证(时限一年以上)
拆迁户
1.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原始房产证(异地安置地的房产证或拆迁协议)
3.拆迁协议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 家长经商或务工证明:合法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由人社部门签订的务工劳动合同、社保卡(工伤保险卡)、工资花名册(银行打卡发放记录)等原始证明材料
要求经商营业执照或务工劳动合同、社保卡、工资花名册时间在一年以上。
现役军人子女
1.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师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学生父(母)工作单位、岗位性质及立功等级证明、等材料,经县人民武装部核准后开具证明。 
(丁素峥)

七夕来临之际,送她一份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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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花落莫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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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8/3 9: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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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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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玲蕾
  • 发表于:2019/8/3 9: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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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老师尽职尽责,不要分好班慢班,,均衡分班。互补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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