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阜南县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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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9/28 8: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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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阜南县召开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动员部署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世强出席会议并作动员部署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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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世强要求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征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聚焦目标任务,明确征缴工作的基本原则、范围对象、筹资标准、任务时限、工作流程等,认真抓好2020年度费用征缴工作落实;


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明工作纪律,切实提升征缴工作质效,确保如期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推动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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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


目前我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筹资标准

安徽省个人缴费统一标准为每人250元,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加。


二、参保对象

(一)凡属我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均应以户为单位全部参保(以户口簿所登记的人口数为单位,已婚但户口未迁移的也可计入对方家庭人口数参保,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计入该户人口数),不得选择性参加。下列情况人员可不随户参加:1.应征入伍的;2.已离婚,户口未迁移的;3.正在服刑的;4.在外地居住、务工、经商、上学等人员参加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的(本人提供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


(二)非我县户籍,长期在我县居住的居民。


(三)已参加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其他统筹地区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不应重复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也不予重复报销。在职职工子女凡未参加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可直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四)鼓励为预产期在2020年的婴儿提前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如未及时缴纳的,应在新生婴儿出生后三个月内(以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时间为准),补缴新生儿参保费用;出生三个月后不可再补缴参保费用,不予享受城乡居民医保补偿待遇。


三、参保方式

2020年缴费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群众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居)委会进行缴费登记,或登陆“智慧阜南”APP进行网上缴费登记,征缴工作结束后,参保年度内不退保、不补保、不换参保人。


登记内容包括参保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人员关系等,同时提供联系方式(手机号码或者固定电话),以便参保人员接收补偿待遇、重大政策变化等信息。请广大群众在现场缴费时务必索要缴费发票,参保遵循“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加”的原则。


阜南县税务局

缴费咨询电话:0558-2880091


阜南县医保局

政策咨询电话:0558-672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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