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阜南县三名村民酒后
骑摩托车上路,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当日14时左右,阜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公桥中队民警在段郢乡一路段
开展酒驾整治行动。
迎面过来三辆摩托车,
驾驶员均
满脸通红。
民警示意三名驾驶员
停车接受酒精测试。
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
三人体内均有酒精含量,分别为:
20mg/100ml、23mg/100ml、28mg/100ml。三名驾驶员告诉民警,
他们仨都是建筑工人,
中午下班后,一起喝了几瓶啤酒,
以为没啥事儿
便驾驶摩托车回家,
不料,三人都被交警查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中的内容规定可知,摩托车属于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关于醉驾摩托车行为的处罚,同样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醉驾摩托车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33条,还有可能按交通肇事罪处理。
该标准规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请谨记在心